党纪学习教育

广东工业大学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党纪专题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24-05-19来源: 作者:IEC

5月17日上午,学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领导、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校党委书记胡钦太主持学习会并作领学,党委副书记陈良友、朱蔚蔚,党委常委、副校长杜承铭、王成勇分别领学了《条例》部分章节并交流学习体会,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交流发言。

胡钦太指出,《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并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始终牢记为什么出发,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心怀“国之大者”,勇于推进自我革命,以实际行动践行教育者的初心使命。要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分类施治,把监督挺在前面,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胡钦太强调,要通过逐章逐条的学习研讨,更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陈良友表示,《条例》体现了实事求是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纪律处分原则,推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这个良好氛围。《条例》也体现了逻辑与实践的统一,形式与实质的统一,需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原则和方法,并在工作中贯彻运用,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的局面。

朱蔚蔚表示,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有利于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只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才能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形成更加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才能为学校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人才强校战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杜承铭表示,《条例》本身的目的是维护党章和党的法规,也是党内法规的最基本的条例,相当于党内的“刑法”,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坚持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观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依规治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协同。同时,《条例》也是我们党的行为“红线”,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抓紧抓实。

王成勇表示,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要时时给自己敲响警钟,严守廉洁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同样要加强对身边人员的管理和约束,防止出现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会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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