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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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来源: 作者:IEC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为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优良考风、学风和院风建设,现将有关期末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老师们认真学习《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7号)《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60号),尤其是《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办法》附件3-9的《广东工业大学监考、巡考须知》(以下简称《须知》)。

2、请老师们严格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试卷命题、送印、阅卷与成绩提交等工作。《广东工业大学考试试卷样板》和《广东工业大学试卷送印单(样式)》等请查阅通知附件6、7,亦可在学校教务处主页下载。特别注意需提前10个工作日将试卷送往学校教务处(东风路教务办)印刷(有委托其它老师送印的,必须完全密封并在密封口签字。电子试卷交接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私下网络转交)。

3、监考员需认真学习《须知》,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严格按照考场统一播放指令操作,做好考前清场、违禁物品提示,监考过程中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不做影响考生作答的行为。监考员点清完试卷,须经过任课老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认真详实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并于考试当天交教务处。

4、老师们需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http://jxfw.gdut.edu.cn/)录入成绩;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把试卷交回学院教学事务办公室。

5、学院严格规范执行学校相关教学运行管理办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参与巡考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鑫城

组员:彭国存、陈高丰、钟玉云、叶嘉仪、谢晓慧、郑宇宁、王丽君、张颖怡。

6、对不按规定报送成绩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教学档案含试卷归档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学院教学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钟老师,谢老师,电话:37627482

附件:

1. 教务系统或公众号查询考试安排操作指南

2. 期末考试工作要点

3.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节选)(广工大规字〔2022〕1号)

4.《广东工业大学监考、巡考须知》(广工大规字〔2021〕7号 附件3-9)

5.《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广工大教字〔2021〕160号)

6.《广东工业大学考试试卷样板

7.《广东工业大学试卷送印单(样式)》

国际交流学院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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