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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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来源: 作者:IEC

各单位、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根据广州市最新防控政策和学校实际,决定自12月2日起调整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门管理

1.以白名单为基准,严格落实校门出入管理措施。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入必须查验证件、扫场所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入校。非白名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2.校外因公(私)来访车辆和人员实行预约入校制度。各受访单位按照“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对非白名单人员进行提前审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审批进入。

二、继续做好学生返乡和本学期教学考试工作

学生返乡和本学期教学考试工作按照学校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学生离校返乡及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执行。

三、严格人员管理

1.各校区恢复线下办公,所有返校返岗教职员工须做到家校两点一线。处于低风险区的教职工日常要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需返校返岗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处于高风险区的教职工暂缓返校。

2.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外出者,执行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已离校返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返校。

3.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和各二级单位要继续做好师生员工及第三方人员的健康监测,全面排查掌握校内外师生员工的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切实维护好“团体码”,落实好师生健康监测等各项制度。要督促健康码异常等重点人员依法如实报告,积极配合属地健康管理措施。

4.各单位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一旦发现有可疑症状者要及时报校医院。

四、强化校园管理

1.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尽量压减规模、缩短时间、严控人流、减少聚集,做好风险评估、安全研判和监督检查。超过50人的活动,须按流程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批。

2.后勤管理处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整治校园卫生环境,加强校园环境清洁消杀,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快件等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3.恢复校内职工交通班车正常运行(大学城点对点班车恢复时间待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确定,具体安排由后勤管理处另行通知)。

4.如校园发生疫情,所有涉疫场所严格按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管控。

五、加强人文关怀和物资保障

1.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各类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到位,加强健康观察区建设和管理。

2.加强人文关怀。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关心关爱师生,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及时回应和解决师生诉求和实际困难。

3.核酸检测。由于属地不再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师生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到校外核酸检测点或附近医院自费进行检测。

六、强化个人防护

1.大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应做到应接尽接,提高离退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

2.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并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自觉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体免疫力;坚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就医,不带病上课、上班。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日开始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属地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揭阳校区根据属地防控要求,参照本通知执行。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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