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2025秋季学期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来源: 作者: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五)项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10号)第九条、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五)项以及《广东工业大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31号)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对于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以及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学校拟作出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由于当面直接交收方式无法送达,学院已于2025年11月5 日和2025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分两次发送《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提醒学生与学院教学事务办公室联系,完成相关手续。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如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国际交流学院教学事务办公室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或者提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听证会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086-20-37627482

陈述和申辩联系邮箱:ieccenter@gdut.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2025年秋季学期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国际交流学院

2025年12月3日

注:本公告中外文版本不一致的,以中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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