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3号)第九条、第六十八条以及《广东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广工大外字〔2014〕23号)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学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予以拟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由于下列学生人在国外,当面直接交收方式无法送达,学院已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又于2022年4月19日在学院官网发布《2022春季学期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提醒学生与学院教学事务办公室联系,完成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自公告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为贯彻依法治校精神,规范退学工作的环节和流程,现再次对该部分国际学生的拟退学处理事宜进行公告,如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际交流学院(国际文化教育中心)教学事务办公室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提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听证会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086-20-37627482
陈述和申辩联系邮箱:ieccenter@gdut.edu.cn
联系人:谢老师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图书馆大楼721室
附件: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国际交流学院(国际文化教育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注:本公告中外文版本不一致的,以中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