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关于加强2022年“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来源: 作者:

各单位、部门: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国内多省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部分地区仍未得到控制,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加上奥密克戎毒株隐匿性传播的特点,感染风险高,疫情输入校园压力大。全校各单位、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织密筑牢假期校园疫情防控网,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师生安全有序流动

(一)要组织开展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做好“个人防控四要”(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主动配合学校和属地防控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师生出行管理

1.倡导师生员工“五一”假期期间不出省,非必要不跨市出行。确需离粤、离穗的,出发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防控政策,并遵照执行;并了解最新来(返)穗政策,不得未申请提前返校。

2.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14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旗)、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不前往广州市内封控区管控区等。

(三)做好动向排查

1.建立好离校师生“三本台账”:家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师生台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游探亲师生台账;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报告本土病例地市返校的师生台账。台账包含并注明外籍及港澳台师生,分类实施健康管理。

2.在职校级领导、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广工大党办字〔2015〕14号)的文件要求出行报备。其他领导干部、教职员工跨市出行向所在单位报备审批,各单位汇总出行人员信息报人事处。

3.学生外出离校需提前申请。离校前须通过学生离校返校管理系统进行离校申请,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学生台账报送按学生工作处要求落实。

二、严格规范实施假期校园管控

(一)加强校园管理。进入校园人员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所有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师生员工进校要求一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二)做好假期留校师生员工服务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暖心服务和贴心关怀。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快件预防性消毒。加强课室、饭堂、礼堂、实验场所、体育馆等重点场所管理,落实通风消毒制度。要关心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实际困难,积极主动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强化心理支持与援助。

(三)坚持每日安康打卡。全体师生员工要如实申报本人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全体学生还需做好晨午晚检、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如实上报所在单位。

三、师生员工节后返校管理

(一)广州市内返校师生员工返校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广州市外返校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后24小时内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持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省外返校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二)假期外出离校学生返校需申请。学院应督促学生合理规划返校行程,及时填报返校申请,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核实审批(具体要求见学生工作处离返校指引)。

(三)身处中高风险地区,其他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涉疫地市,以及广州市内封控区、管控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返校的,须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

(四)揭阳校区严格落实揭阳市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持续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懈怠,层层压实责任,规避“责任盲区”“工作死角”和“防控漏洞”,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各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每一个师生员工的出行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二)做好值班安排

1.学校三级值班人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严格落实校领导在岗带班、处级值班干部、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2.各学院负责安排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名单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三)及时处置和报告涉疫突发情况。任何单位接到师生(含留校和离校师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情况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学校医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落实静态封控,在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确诊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或谎报的,以及因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的;对私自外出未报备、返校未主动申报,或故意隐瞒行程、隐瞒疾控通知不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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