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国际学生:
根据相关办法,自2022年2月18日起,除服务保障类电动车外,禁止非服务类电动车(含电动单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以下简称电动车)驶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须知提醒如下。
(1)所有电动车须依法登记并正确悬挂牌照。
(2)严禁电动车在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东风路校区南院(含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等周边道路)行驶、停放。
(3)电动车在东风路校区北院行驶、停放,须停放至指定区域,严禁在楼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乱停乱放;禁止私拉电线、室内充电或将电池拆卸带入宿舍;充电仅限公共充电柜,充电完成后须及时移车,避免占用充电资源。
(4)违规使用的,依规严肃处理。
请周知。
国际交流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