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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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国际中文教育)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作者:IEC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岗位信息

报名截止至4月25日。登录语合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 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 (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要求、程序及递交材料说明

1. 申请人报名要求:(1)我校在编在岗的一线专任教师,且须符合《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中长期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2)符合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申请条件。

2. 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特别注意申请表姓名一栏需用中文填写完整,避免系统二次驳回修改。

3.未在语合中心备案的骨干教师,须同时提交《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1)。

4.申请人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一式两份)、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证书以及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完整提交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同意派出后,请在申请人其中1份《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和《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的“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另1份“单位审核意见”栏留空。

5.学院为同意派出的申请人出具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纸质版需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szk@gdut.edu.cn。

6.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szk@gdut.edu.cn。

7.请于4月25日下班前将材料(含申请人完整材料、学院推荐信和推荐名单汇总表)交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6室。

8.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必须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中长期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出国(境)审批和离校派出手续等。手续没有办理完成不得私自出国(境),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访学期间严格按照上述办法进行管理。

四、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有关文件规定。

学校联系人:梁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39322790,邮箱:szk@gdut.edu.cn

语合中心师资处咨询电话:010-58595711;技术支持电话:010-58595927(仅限推荐期间使用);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

附件1: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

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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