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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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关于期末考试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来源: 作者:IEC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为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优良考风、学风和院风建设,现将有关期末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老师们认真学习《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7号)《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60号),特别是《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办法》附件3-9的《广东工业大学监考、巡考须知》(以下简称《须知》)。

2、请老师们严格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教学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试卷命题、送印、阅卷与成绩提交等工作。《广东工业大学考试试卷样板》和《广东工业大学试卷送印单(样式)》等请查阅通知附件6、7,亦可在学校教务处主页下载。请老师们注意需提前10个工作日将试卷送往学校教务处(东风路教务办)印刷。各国际学生班班主任老师需于2023年12月8日前召开考前学生动员会,解读说明注意事项。

3、监考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监考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清理考场(含桌面上和抽屉内的所有书籍、纸张等物品),将考生带入考座的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特别要提醒学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通讯工具进入考座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在监考前必须认真阅读《须知》;在监考过程中严格遵守《须知》,考前10分钟向考生宣读“重要提示”的内容,并将“重要提示”的内容抄写在黑板上。

4、老师们需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http://jxfw.gdut.edu.cn/)录入成绩;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把试卷交回学院教学事务办公室。

5、学院严格规范执行学校相关教学运行管理办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参与巡考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鑫城

组员:彭国存、陈高丰、钟玉云、叶嘉仪、谢晓慧、郑宇宁、王丽君。

6、对不按规定报送成绩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教学档案含试卷归档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学院教学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钟老师,谢老师,电话:37627482

国际交流学院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1. 本科学生期末考试工作要点(教务处通知)

2. 广东工业大学试卷装订规范(广工大规字〔2021〕7号 附件3-14)

3. 广东工业大学监考、巡考须知(广工大规字〔2021〕7号 附件3-9)

4.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节选)(广工大规字〔2022〕1号)

5. 查询监考安排及考试安排信息操作指南

6.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Word模板)

7.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试卷送印单

8. 广东工业大学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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