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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20来源: 作者:IEC

一、学校简介

(一)基本情况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教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1958年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由原广东工学院、广东机械学院和华南建设学院(东院)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本部坐落于中国南方名城广州,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环境优美。目前,学校共设有25个学院、2个公共课教学部(中心)、12个研究机构。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行列。拥有本科专业9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现有教职工42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超5.3万人,其中本科生超3.9万人、研究生超1.3万人。

更多信息请访问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gdut.edu.cn

(二)世界排名

2024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大陆高校第35-49位。

2023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位列全球第301-400名。

二、申请资格

(一)本科生

1.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外国公民,具有相当于中国普通高中毕业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在中国学习期间自愿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不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一切活动。

2.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一年以上有效期的外国人普通护照或目前使用的有效在华签证。

(2)高中毕业证书;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高中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取消。

(3)高中完整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英文或中文版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上一教育阶段在华学习的申请者需提供在校表现证明。

(5)体检报告(检查结果须有有效公章,有效期6个月)。

(6)另有通知需补充的材料。

3. 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18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有效监护人保证书(附件1)。

4. 汉语水平

(1)申请中文授课理工类专业者,需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中文授课人文社科类含艺术类专业,需达到HSK五级180分及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中文授课相关证明,经我校认定后,可免提交HSK成绩。

(2)汉语水平未达到要求者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的汉语言培训,汉语水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进入专业学院学习。

5. 英语水平

母语非英语的英文授课项目申请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TOEFL须达到80分及以上,IELTS须达到5.5分及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不能提供标准化英语水平证明的,需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测试。

6.华裔背景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 号)(附件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或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后取得外国国籍的,须入籍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需提供:

(1)中国国籍退籍证明;

(2)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3)2021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间护照出入境签章记录。

——在外国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

(1)申请人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证明;

(2)申请人出生前父母(中国公民方)在外国的永久居留证明,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退籍证明;

(3)2021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间护照出入境签章记录。

申请人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等各阶段未能通过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国籍认定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予以退学处理。

(二)研究生

1.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外国公民。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需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无违法犯罪记录。在华学习期间自愿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不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一切活动。

2.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一年以上有效期的外国人普通护照或目前使用的有效在华签证。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大学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取消。

(3)最高学历学校提供的完整学习阶段官方成绩单(原件及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4)个人陈述和简要的研究计划 (800字以内),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另需提交简要的研究经历。

(5)两份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推荐信。

(6)上一教育阶段在华学习的申请者需提供在校表现证明。

(7)拟申请专业研究生导师出具的预同意接收函(附件3)。

(8)体检报告(检查结果须有有效公章,有效期6个月)。

(9)另有通知需补充的材料。

3. 汉语水平

(1)申请中文授课理工类专业者,需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中文授课人文社科类含艺术类专业,需达到HSK五级180分及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中文授课相关证明,经我校认定后,可免提交HSK成绩。

(2)汉语水平未达到要求者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的汉语言培训,汉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后,再申请进入专业学院学习。

4. 英语水平

母语非英语的英文授课项目申请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TOEFL须达到80分及以上,IELTS须达到5.5分及以上;不能提供标准化英语水平证明的,需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测试。

5. 华裔背景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 号)(附件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或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后取得外国国籍的,须入籍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需提供:

(1)中国国籍退籍证明;

(2)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3)2021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间护照出入境签章记录。

——在外国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

(1)申请人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证明;

(2)申请人出生前父母(中国公民方)在外国的永久居留证明,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退籍证明;

(3)2021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间护照出入境签章记录。

申请人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等各阶段未能通过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国籍认定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予以退学处理。

(三)汉语言培训生

1.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外国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未满18周岁(截至当年入学时)者,需提供在华有效监护人保证书。在华学习期间自愿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不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一切活动。

2.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一年以上有效期的外国人普通护照或目前使用的有效在华签证。

(2)最高学历证书和完整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3)体检报告(检查结果须有有效公章,有效期6个月)。

(4)另有通知需补充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途径

1. 网上在线申请

访问 https://iec.gdut.edu.cn/,然后点击“在线报名”(Online Application);或直接访问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 https://apply.gdut.edu.cn/,注册并登录后根据指引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附件4附件5)等,根据指引要求上传相关证明附件并缴纳申请费。

2. 电子邮件申请

下载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格》按照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并根据相应学习项目提交申请材料至邮箱 admission@gdut.edu.cn 和缴纳申请费。

未缴纳申请费,申请将不被受理。申请材料和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二)综合测评

1. 材料评审

对于按时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申请材料须完整真实,否则将视为不合格申请。

2. 考核与面试

通过材料评审的申请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方式将在后续通知。

(三)签证申请

被录取者应提交个人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含血检)报告,在入境前根据其学习期限向中国驻其国籍所在国或居住地所在国使领馆或中国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学生(X1字或X2字)签证。申办材料和流程以申请人国籍所在国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要求为准,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做出的签发、拒签的相关决定为最终决定。

备注:在线提交申请时需确保个人护照有效期覆盖学习时间,为免原电子证照失效,请勿在入学报到之前更新个人护照。

四、招生专业

(一)本科招生项目

1. 全英授课本科专业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国际经济与贸易

(3)其他专业请查询附件6

2. 中文授课本科专业

请查阅附件7

(二)研究生招生专业

请查询附件8

(三)汉语言培训

汉语言培训学习项目有1个月、2个月、1学期和1年等常规类型和定制类课程;在华汉语言培训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五、学制、证书颁发与授予

(一)本科生

每学年秋季学期入学。广东工业大学大学本科学制为四年(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为五年),采用中文授课(部分专业采用英文或中英文授课)。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颁发毕业证书,经学位审查合格,授予学士学位。

(二)研究生

每学年秋季学期入学。广东工业大学硕士学位学制2-3年,博士学位学制4年;课程采用中文授课。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颁发毕业证书,经学位审查合格,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三)汉语言培训生

汉语言培训学习项目含常规项目和定制类项目,学习时间灵活;学习结束通过课程考核等,颁发学习证书。

六、学费等(以人民币计价,单位:元)

(一)学费和申请费(2024年入学适用)

项目

学费

申请费

中文授课本科专业

18,000 /学年,

26,000/学年(艺术类)

400/人

全英授课本科专业

22,000/学年

500/人

硕士研究生专业

20,000/学年

400/人

博士研究生专业

22,000/学年

400/人

汉语言培训

2,300/月

5,000/2月(汉语强化提升课程)

8,000/学期

16,000/学年

400/人

(二)学费和申请费(2025年入学适用)

项目

学费

申请费

中文授课本科专业

(1)人文社科类专业18,000/年,

其中艺术类26,000/年;

(2)理工类专业21,000/年。

400/人

全英授课本科专业

23,000/年

500/人

硕士研究生专业

(1)人文社科类专业21,000/年,

其中艺术类30,000/年;

(2)理工类专业25,000/年。

400/人

博士研究生专业

(1)人文社科类专业28,000/年,

其中艺术类34,000/年;

(2)理工类专业32,000/年。

400/人

汉语言培训

2,300/月

5,000/2月(汉语强化提升课程)

8,000/学期

16,000/年

400/人

文化体验项目

2,000/2周;3,000/4周

400/人

备注:

1. 申请者最多可申请2个学习项目,按申请项目个数缴纳申请费。无论录取与否,申请费不可退还。

2. 课本等学习资料费据实收取。

3. 定制类项目收费标准结合课程实际另外制定。

(三)住宿费

1. 校内住宿

国际学生校内住宿需经预约申请,校内住宿将根据学生所学项目就近校区分配。校内住宿押金1,500/人,退宿时宿舍设施无损坏予以退还。住宿费不含校园无线网络、床上用品、水、电等。宿舍收费标准可能根据情况调整。

(2025年3月起适用)

校区

房型

收费标准(每人)

大学城校区东11栋

单人间

8,000/6月,16,000/年

双人间

4,500/6月,8,000/年

四人间

2,200/6月,4,000/年

东风路校区8栋国际学生公寓

单人间

10,800/6月,21,600/年

双人间

6,600/6月,13,200/年

龙洞校区G栋

双人间

4,000/6月,7,200/年

2. 校外住宿

国际学生校外住宿需经报备程序,签署相关承诺书。在到达住地(宾馆除外)后的24小时内,由户主陪同到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住宿登记证明。校外居住学生凭有效临时住宿登记,方可办理入学及签证手续。

(四)其他费用

1. 保险费

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对未按规定购买保险的,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录取;已在校学习的,予以退学或不予注册。未按要求投保的,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伤害或医疗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2. 体检费、签证费

体检和签证或居留申请等相关费用等由相关机构据实收取。

七、学历生新生奖学金

学业优秀、具备领导才能或特殊才能的国际学生,可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具体申请办法请关注我校国际交流学院官方网站(https://iec.gdut.edu.cn)查询通知公告。

八、申请、录取和报到时间

(一)申请时间

1. 本科生、研究生

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2. 汉语言培训生

常年开放招生。

(二)录取时间

学校将根据申请及面试情况,分批次录取并通知申请结果。

(三)报到注册

学历新生注册报到时间为2025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请查阅录取通知书。汉语言培训班新生注册报到时间请查阅录取通知书。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齐全报到材料原件,包括个人护照原件、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原件(JW202/DQ)及入境学生签证。新生入学时需携带所要求的中文或英文学位证和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如在本国进行过身体检查,请携带所有体检材料原件。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或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

1. 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有相关新政策等,以后续通知为准。

2. 简章中外文不一致之处,以中文版本为准。学校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广东工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地址:中国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大楼七楼721室(510090)

电话:0086-20-37626172,37626171

邮箱:admission@gdut.edu.cn

网址:https://iec.gdut.edu.cn

在线申请系统:https://apply.gdut.edu.cn

2024年9月


附件:

1.《未满18周岁申请人监护人委托书

2.《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

3. 研究生导师预接收函(模板)

4.《广东工业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学历生适用

5.《广东工业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语言生或预科生适用

6. 全英授课本科专业

7. 中文授课本科专业

8. 研究生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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